证监会发布《关于修改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

  本报北京9月9日讯 记者李光磊 见习记者杨毅报道 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《关于修改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。《重组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本次修改旨在扎紧制度与标准的“篱笆”,给“炒壳”降温,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,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,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。

  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;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,抑制投机“炒壳”;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,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,加大问责力度。

  证监会表示,《重组办法》自6月1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,市场广泛关注,社会各界对“依法、从严、全面”监管重组上市总体上表示支持。征求意见期间,证监会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17份,其中有效意见80份,主要集中在“净利润”认定指标、重组上市认定的兜底条款、相关方锁定期等三个方面。此外,有意见提出,需对重组上市前相关主体涉及被调查或处罚、擅自实施重组上市的监管措施等条款完善表述。经研究,对该等意见予以采纳。

  为配合《重组办法》顺利实施,《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〉第十四条、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——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》同时公布。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也在配套修订,将陆续公布实施。

信息来源:中国金融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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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6-09-12 00:32